监督工作 栗战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李: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8日在北京表示,要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就外商投资法草案作说明。中新社记者杜
当天,李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在谈到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时,李说,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顾全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遵循“依法办事”原则,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今年,我们必须检查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和《高等教育法》在内的六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李介绍,在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的同时,要重点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我们长期以来付出巨大努力,依法、法治守护生态环境。
他说: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刑事审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监督。聚焦脱贫攻坚、化解金融风险、改革监管体制、落实监管法。结合审查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中小企业促进执法检查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李说,今年安排了29项监督任务,包括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7项,助力三大攻坚战8项,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5项,人大预决算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5项,执法司法监督4项。
同时,李还回顾了一年来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他表示,监管工作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限制在法定范围内,并遵守法定程序。在做好常态化法定监管的同时,突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三大攻坚战、司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管等重点。
“一年来,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4个工作报告,检查了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开展了5次专题调研,努力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实实在在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李对说道。
他介绍,常委会结合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报告、财政医疗卫生经费拨付使用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了三次专题询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领域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回答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提问。关于‘两高’工作的专题询问,是开展专题询问以来的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