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洪为什么都选择安徽 为何有人说洪泽湖被江苏独占 安徽最吃亏
我国国内第四大淡水湖是洪泽湖,面积约2069平方千米,目前由江苏省宿迁市和淮安市共同管辖,洪泽湖北边属宿迁,南边属淮安,两市差不多各占一半。
明朝时期的洪泽湖分属淮安府和凤阳府,由于这两府都归南直隶管辖,总体上算是一个行政单位,一旦出现洪涝是可以统一调度进行治理的。
到了清朝,江南省被分成安徽省和江苏省,洪泽湖也被分成两半,分属安徽和江苏两省,由安徽省的泗州和江苏省的淮安府共管,这给洪泽湖的治理增加了难度。
这种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刚解放的时候,洪泽湖由皖北行署和苏北行署共管。皖北行署约占三分之二的洪泽湖区,分属境内的泗洪县和盱眙县。
1950年,淮河中下游发生严重水灾,治理淮河工作被国家列为重中之重,疏浚入江水道,修建苏北灌溉总渠等工作由此展开。1954年,淮河流域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强降雨,洪涝灾害再次发生,刚刚建好的苏北灌溉总渠立即投入泄洪,但是泄洪量还是不足。
在处理泄洪的问题上,由于洪泽湖分属皖、苏两省,有些措施需要多方协调,效率比较低。为了更有效地管理洪泽湖,1955年安徽的泗洪县和盱眙县被划归江苏,江苏的砀山县和萧县划给安徽省。从此,整个洪泽湖基本上都被纳入江苏省的范围。
当时洪泽湖泄洪入海最主要的方式,还是通过淮河入江水道导入长江的。淮河入海水道还没有建,刚建好的苏北灌溉总渠泄洪量有限,启用的成本也是比较高的。江苏负责洪泽湖泄洪的任务,是要承担可能的损失的。
现在洪泽湖归江苏省的宿迁市宿豫区、泗洪县、泗阳县以及淮安市的清浦区、洪泽县、盱眙县共同管辖。
有人说洪泽湖被江苏独占,安徽最吃亏。其实这种想法有些偏激,主要还是因为不了解当时的情况,以前洪泽湖一带经常发生洪涝灾害,经过几番治理,如今的洪泽湖一派祥和,稻花香、鱼儿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