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刘汉 周永康官报私仇,商界奇才袁宝璟旧案浮出水面!
央视新闻1月26日晚上发出一则新闻:周永康曾命黑老大照顾其子 暗助黑帮将对手“灭门”
该文将12年前的东北大佬、商界奇才、曾有“北京李嘉诚”之称的袁宝璟被灭门案挑明坐实。
原文摘录:
“当年,刘汉曾被列为公安机关查处名单,随后又从名单上消失。此后,刘汉通过资本运作迅速把产业扩充到外省、外国,建立了矿业帝国、资本帝国。这一切只因在2001年他攀上了一个“贵人”——周滨。
彼时,周滨的父亲周永康由四川省委书记调任公安部部长。
在四川,周滨看上了一处风景区,后因开发难度大放弃,刘汉知晓后,一个“赔本赚关系”的买卖开始计划。而就在周滨在四川到处寻找项目时,已经调任北京的周永康亲自打电话告诉刘汉,“要照顾好周滨”。
在这一背景下,刘汉以近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个仅价值几百万的旅游项目。至此,刘汉与周滨相识并进一步开展了诸如水电站开发等项目。
而周滨帮助刘汉干的其中一件大事儿是将刘汉的竞争对手“灭门”。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成了亿万富翁。在此期间,刘汉与大连的老板袁宝璟结下了冤仇。袁的下属,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原队长汪兴为了“教训”刘汉,雇凶枪杀刘汉却未能成功,随后,袁氏兄弟被抓。
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
因为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周永康当时已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图为袁宝璟之妻卓玛展示袁宝璟旧照
一审宣判后,袁宝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转自公号:萝卜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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