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 让政绩考核“考”出干部担当作为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提出“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的重要标准”,强调“绩效评价要充分反映群众的感受和评价”。要科学开展绩效评估,充分选人用人为“指挥棒”,倡导正确的绩效观。
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只是“上级”,“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知道”;有人在材料里写“以人为本”,在口号里喊,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极大影响发展质量。因此,要把群众评价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不断端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校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方向。
在绩效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反映群众评价的关键是使考核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让群众真正便捷有效地参与到绩效考核中来,突出群众的后顾之忧在绩效考核中的核心地位,切实赋予群众参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权利。
要将绩效评估涉及的评估方式和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强民意调查和公众评议在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中的权重,彻底改变通过“群众打分”等方式惧怕、排斥甚至不屑群众参与的做法,促进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绩效观,确保群众在绩效评估中拥有最终决定权。
当然,强调人民的感受并不意味着忽视GDP增长率。要处理好干部“潜在政绩”与“突出政绩”的关系、群众眼前短期利益与区域发展长远利益的关系等。,从而使绩效考核“检验”了干部的责任心,“检验”了高质量发展和“检验”了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