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 一个案例胜一打文件 金沙江畔命案引出一份漏罪清单
金沙江谋杀案引发了一份“犯罪清单”
依法追诉犯罪,补充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蒋安杰
大邑县位于成都平原西部,与邛崃山脉接壤。一直听说川西很美,但多少次想去却没去成。没想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彭美春等2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典型案例,与大邑有了交集。
那是八月的一个下午,天空空有点刺眼,四周是棉花般的蘑菇云,折射出成都一种神奇的美。开车到大邑金源镇后,我们转了几条小巷,然后找到了大药房,开会的地点是死者母亲在电话里约定的。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母亲。两年前,她因为金沙江上的一桩恶势力杀人案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一直没能走出痛苦。提起彭美春的案子,她能深深感受到放不下,甚至愤怒。她哭着告诉我,家里只有她和孙子一个人住。孩子晚上经常抱着爸爸的照片睡着,她好几次想到“要死了”……生活不再是以前的样子了。
在与她交谈的过程中,《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颜被害前主要在锦屏地区从事水果收购业务,每个月可以支付足够的家用。可想而知,搬个板凳,晚上坐在街上看孙子打球,享受火锅的辣味,可能就是她“巴史生活”的常态。
而这一切就像一个死钟,在2017年6月的夏天戛然而止。奶奶吐露心声时,无法掩饰自己的悲伤。在她旁边,有一个白人男孩递给她一张纸巾,帮奶奶擦眼泪。他纯真的眼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问他多大了。答案是十年。
多么有爱的年纪,他心中的呼唤是什么?
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快速破案
锦屏镇隶属于四川省宜宾市下辖的一个叫平山的县城,位于金沙江下游北岸。从唐古拉主峰格拉当东雪山流下的雪,与四川盆地的高空流云相遇,代表着壮丽的金沙江和万千岁月的变迁。
8月初,当记者与平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彭美春案首席侦查员秦一起前往锦屏镇时,碰巧下起了大雨,我们看不清路。随着挡风玻璃雨刷的摩擦,我们回到了箱子上。我看到地上还有未燃尽的蜡烛,似乎在诉说悲痛。道路两旁有陡峭的悬崖,雨后岩石不时滑落,另一边是汹涌的金沙江...
工作了10年的秦告诉记者,那也是一个雨夜。2017年6月23日22时许,平山县公安局110指挥台接到群众报警,称金平镇珠宝洞不远处发生打斗,其中一人疑似坠入金沙江,下落不明。刑侦大队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项目人员前往。凌晨1: 00到达案发现场时,路边栏杆上有血迹,未被大雨冲刷干净,民警冒着大雨前往调查此案。
当晚8时许,彭美春等人因业务竞争与闫某发生口角,导致扭打。被拉走后,闫和他的朋友们乘车前往平山县树楼镇。不服气的彭美春为了报复,开车招呼多人拦截,上演了“午夜悲剧”。
有目击者称,一辆白色越野车斜插在颜的车前,停了三四米,然后一辆车绕过面包车,接着几辆摩托车过来了。彭美春和同伙下车后直接打开后排车门,把邹拖了出来,带到车尾;彭美春用木棍和铝合金棍直接打颜的头部,导致头部流血。
另一名证人说,冉彦抱着头向树楼镇方向走去,一群人在追他。跑了约200米后,闫某在距离金沙江垂直高度约16米的公路南侧翻越公路护栏,不慎滑入悬崖下的金沙江中。
平山县公安局加大侦查力度,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并于2017年9月25日移送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彭美春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根据分级管辖规定,2018年1月23日,平山县检察院将该案提请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指导取证
2018年1月23日,彭美春等8人故意伤害案的6份侦查卷宗移交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志时,恰逢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事关治国安邦的战略规划和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并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吹响专项斗争的“冲锋号”。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打早打小,力争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黑恶势力有机可乘。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肩负起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对正在审查、逮捕、起诉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对案件处理不满意,经反复仔细审查,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年轻检察官谨慎陈述:“彭美春等8人涉嫌垄断平山县金平镇梅果生意,殴打被害人致死。可能具有恶势力团伙的性质,但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并未认定。”
为准确查明案件性质,充分了解案件涉案人员在当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宜宾市检察院先后与公安机关进行了8次会商,对案件性质和侦查方向进行了研判。最后初步认定“彭美春等人长期涉黑涉黑,横行农村,除涉嫌故意伤害罪外,还多次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
2018年2月24日,宜宾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平山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8年3月28日,宜宾市检察院以彭美春、肖体红等8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个谋杀案多久能列出一份名单?
经认真细致工作,公安机关依法查明,2011年至2017年,彭美春、、谭等人经常在屏山县锦屏镇、屏山镇、陇西乡等地多次聚众,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嚣张团伙,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4人轻伤。
2015年9月24日,彭美春等人开着两辆摩托车到平山县老君山采竹笋。当他们经过鸭蛋沟时,被临时管理员蒋克干拦住了。彭美春等人二话没说,拿着砍刀砍断栏杆,闯进了山里。
当晚7点,彭美春等三人从山上下来,看到栏杆修好了。他们大喊:“列兵宝贝,你不能举起来吗?”姜克干立刻就生气了。“列兵宝贝,你在找什么东西吗?”彭美春的同伙压低了声音,从摩托车上拿出一把刀,砍了下来。姜克干也拿起木棍反击。后来看到工地上有工人过来支援,彭美春赶紧扔下摩托车跑了。姜克干选择了报警。
不一会儿,一辆警车朝工棚驶来,与此同时,金平镇呼啸而来四五辆面包车,车上下来二三十个人,其中就有彭美春。有人喊道:“是哪个?叫老子,警察也在那里,打起来!”另一边的一群人用棍子、钢筋、刀子把蒋克干撞倒在地上,他们还把一个帮忙拉车架的工人抬了起来,直接扔到公路旁的后沟里。
据姜克干后来回忆,当时现场的警察想过来劝阻,但是打不通。其他人太多了,他们被封锁了。
当晚,为了“感谢大家帮忙打仗”,二三十个人去锦屏镇摆了两三桌“答谢宴”。记者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彭美春因打架有点破皮,另一名搭档手机坏了。彭美春实际向工地业主索要医疗费7000元,赔偿金1500元。
经协商,宜宾市检察院与屏山县公安局一致认为,违法犯罪行为补充证据充分证明,以彭美春为首要分子的犯罪团伙层级结构明确,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2018年9月25日、10月26日,宜宾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彭美春、谭弘毅犯8罪等4项违法事实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不作为犯罪与犯罪的审判
案件依法起诉后,相关犯罪不作为、团伙犯罪不作为仍在补充侦查过程中。为做到彻查彻查,宜宾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以不作为、犯罪追加起诉后一并审理。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80余条。李志三次到平山县公安局监督指导取证。
当记者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见到审判长钟权时,这位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被分配到法院、有近20年刑事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坦言,这是他第一次在等待追加起诉和不作为、不作为共同审判时见到他。
由于本案社会影响较大,除彭美春、谭弘毅、肖体红外,法院依法为1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询问被告人在庭审前的陈述是否属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排除意见的非法证据。
记者看到,200页的判决书中详细记录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那么,法院会采纳公诉人的所有指控意见吗?钟权认为,对于案件中认定的犯罪集团和具有恶势力的组织成员的地位和作用,完全一致,但对于两个事实能否认定寻衅滋事罪,存在分歧。
案例意义:一个案例胜过十几份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多次强调“一案胜于十几份文件”的重要性。
在彭美春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并没有局限于将案件事实移送审查起诉,没有办理案件,而是主动作为。通过回归补充侦查与介入补充侦查相结合,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细致梳理和搜寻,通过罪加一等的起诉,做到了打击精准、不浪费。
“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理念引导是第一位的。时刻为群众想正义,让你的目光不断在事实和法律之间游走,以最精准的定罪量刑达到罪与罚的平衡。”宜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琦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以彭美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逞强,为当地的水果收购生意而战,去年锦屏镇李子大丰收,却无人敢买。因此,彭美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落网非常受欢迎,在锦屏镇乃至整个平山县都有很大的反响。
2011年被彭美春打伤的张先贵,在8年后提起这件事,依然心烦意乱,情绪激动,还历历在目地记得彭美春拿匕首与他厮杀的场景。接受记者采访时,张显贵站起来,用手敲着桌子,从普通话变成了四川话,这似乎是他表达愤怒的唯一方式。
张先贵曾经是锦屏镇“楼楼楼”火锅店的老板。2011年9月1日凌晨,彭美春叫服务员黄出去。被拒绝后,他怒不可遏,立即用石头砸碎了玻璃。张显贵等人拦住了它。彭美春用啤酒瓶和拳头殴打张,造成其头部受伤,随后用刀刺伤张显贵的右中指。
“这么多年,彭美春的团伙无所作为,但他一直嚣张跋扈,逍遥法外,早就应该被抓起来。”张显贵用四川话大声喊道。
满足人民,回报老百姓的辛勤劳动。这不正是党中央部署这场事关人心、事关巩固基层政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初衷吗?
必须提到的是,彭美春案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从不向恶势力屈服,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闫的母亲是10岁男孩的祖母,她提到自己正在申请司法救助。
截至发稿前,记者特别连线同往大邑的省检察院检察官陈龙,回复说:“经电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启动彭美春案司法救助,将救助3万元左右,并已经转告晏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