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诩 湘南学院原书记肖地楚判12年:边谈师德边受贿 自诩为太阳
他大谈师德良心,自己的研究员职称却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所得;他仕途顺利,在地级市区委书记任上解决副厅级,自诩在该区历史上“可谓前无古人,相信也会后无来者”;他作风霸道,曾大骂属下一名教授“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没有两个太阳”。12月5日下午,曾被称为“一主”的湖南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迪初来了一纸判决书:永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元;追缴被告人肖迪初的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12月5日下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迪初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任职21年受贿超千万一审法院认定,1995年以来,被告人肖迪初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60.6万元、美元1.2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65.9527万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肖地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肖地楚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肖地楚在案发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主动退赃,帮助司法机关处置相关财产以及履行财产刑,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肖地楚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做出上述一审判决。骗取职称却谈师德师风据正义网报道,肖地楚曾是郴州市“风云人物”,以精明着称。履历显示,肖从乡镇长做起,一直做到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并在区委书记任上就解决了副厅级待遇,后来还被提拔为湘南学院党委书记。他对此很是得意,曾自诩为:“在苏仙区历史上可谓前无古人,相信也会后无来者。”《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曾指出,肖迪初是“一个真正的‘恶霸’”。湘南学院的一位教授申请出差,院长按照相关制度批准了,他没有向肖迪初汇报。萧得知后大怒,把教授叫到办公室说:“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没有两个太阳!”教授的出差结束了。湘南学院官方网站资料显示,2012年11月7日,肖地楚在湘南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曾大谈师德良心。他说,师德是良心的重要表现,所谓“师德为先”,就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唤醒被少数教师遗忘的“教学良知”,重新拾起属于教师的那份表现在教书育人事业中淡泊名利、严谨治学的清高,再度珍视被人忽略的为人师表的荣耀,用忠诚托负起教书育人的天职。2015年10月30日,据湖南省纪委通报,湘南学院党委书记肖迪初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2015年12月2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肖地楚严重违纪被“双开”。纪检部门的通报显示,肖地楚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弄虚作假,骗取研究员职称。报道称,肖迪初作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在政治上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但他却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肖迪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涉嫌犯罪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肖地楚简历】肖迪初,男,汉族,1960年1月生,湖南省宜章县人,函授本科学历。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6月参加工作。
曾在郴州财贸干校、郴州地委党校、郴州地委宣传部、郴县白露塘镇及桥口镇、郴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2000年7月至2006年5月任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任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委副厅级干部、苏仙区委书记,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至今任湘南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