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奥平 张奥平:加强对中概股监管的三方面重点原因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7日电 题:《张奥平:加强对中概股监管的三方面重点原因》
作者 张奥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意见》共三十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体制机制,提高执法司法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撑。《意见》中提出加强中概股监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此次加强对中概股的监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重点原因:
第一,此次《意见》的发布,加强所有中国上市企业的合规性,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其重要目的之一。赴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同样是中国企业,当然不能例外。监督好中概股企业的合规合法性,有助于维护中概股在全球资本市场的整体形象,避免遭受偏见使其估值受到影响。
第二,由于中概股是在海外上市,企业相关资料、审计底稿难免会受到海外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审查。尤其是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出台后,要求在美上市外国公司必须经过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但中概股企业,尤其是其中龙头企业的审计底稿中,包含大量中国行业数据和消费者信息,任由美国收集会影响到国家利益。为了保证国家信息安全,中国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强数据安全、涉密信息等方面的监管。
第三,为了解决海内外监管部门不同诉求的冲突,比如美国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在本次发布的《意见》中,中国监管机构在加强中概股监管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和参与跨境审计监管的合作,解决海内外监管部门不同诉求的冲突,避免中概股企业因为此冲突,而无法完成审核、正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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