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龙 失信曝光
被执行人——马小龙: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35万元本息义务,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高淳区人民法院已被依法列入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其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市高淳区惜春街道梨园村83号。欢迎社会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举报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电话:18951990947。
行政案件编号。:苏0118执775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马小龙性别:男性身份证号码:3201251979XXXX1733执行法院: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苏0118民初294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5万元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住所/经常居住地:南京市高淳区屯溪街道梨园村83号案件详情:马小龙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至高淳法院,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高淳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电话:025-57826070,18951990947原标题:《失信曝光!——马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