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公积金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本月起实施
5月6日下午2点23分,距离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正常营业还有7分钟,不少市民已经来到服务大厅准备办理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主任陈向市民逐一询问办理业务,并根据需要将号牌分发给等候的市民。“陈主任,我之前已经提取了公积金。现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陈主任,我们买新房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办理业务的市民抱着陈,问个不停。陈并没有不耐烦,耐心的一一解答。“今天上午已经办理了70多项业务,此时已经发放了16个号牌。”分发完手中的号牌,不知不觉中,陈已经汗流浃背了。
“这是我们工作的正常状态。特别是新政策实施后,很多市民对新政策了解不够,需要我们一一解答。”陈提到的新政策是《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政策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策对部分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审批政策、贷款期限、公积金提取等进行了调整。
就贷款条件而言,
购房期限由3年以下调整为1年以下;
公积金余额需留存12个月方可办理贷款;
公积金缴存时间由连续缴存6个月调整为连续缴存12个月。
就批准的贷款额度政策而言,
新制定了经批准的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挂钩的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借款人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就贷款期限而言,
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方便购房员工办理组合贷款。
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取消直系亲属提取业务,只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员工,在取得首付款证明后一年内退出业务;
取消支付自住商品房物业费;取消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科学管理水平,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风险,促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