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孩 苏州13岁女孩在派出所哭诉“爸爸想害我”:被生父性侵9年
2019年5月,一名13岁的女孩来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南区派出所的警务室,低头犹豫着要不要进门 值班警官周询问并得知她想给母亲打电话 周警官以为小女孩是因为和父母走失而前来求助,于是帮她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然而,电话接通后,小女孩突然情绪失控,哭着重复了一句“爸爸想伤害我” 周警官看到后觉得不对劲。他拿起电话,让他妈妈到警察局来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暴露了小女孩被亲生父亲侵犯的事实 从4岁开始的噩梦。“她说她爸爸昨晚坚持要给她洗澡,好像她在这个过程中用下半身碰了孩子一下。” “小女孩的母亲说,她的女儿小莹出生于2006年。2018年与前夫李离婚后,女儿一直与李生活在一起,父女关系也不经常被质疑 周警官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他注意到这个案件可能与此有关。他通知了办公室的同事,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5月22日晚,在工作单位宿舍内,李以长期未洗澡为由强迫其洗澡,并在洗澡时以私下接触的方式强奸其女儿。 然而,通过的陈述,警方发现这不是李第一次犯罪。早在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李就开始了他的兽行 2010年以来,李在安徽老家和苏州市吴中区宿舍多次以同样方式强奸女儿。事后,他警告小莹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师和母亲 直到2019年,小莹觉得父亲的行为让他感到羞愧多年,不敢拒绝他的请求。他只能鼓起勇气向警察求助 我妈妈“很忙”,没有注意。在这九年的噩梦中,小莹也受到了羞辱,并向母亲和老师求助,但她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小莹上初中时,由于长期受到父亲的侵犯,精神和心理都出现了问题。老师注意到后,他问了原因,小莹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老师惊讶地联系了她的母亲陈某,但陈某说她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管理女儿 之后,小莹的状态越来越差,成绩直线下降。班主任很担心,联系了陈某 陈某说,小莹在她上小学的时候告诉过她这件事。她当时并不在意,带小莹去医院检查身体时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也问过前夫李这件事,但他总是否认。陈某警告他下次会报警 虽然老师的关心和妈妈的警告对小莹来说有点安慰,但没有实质性的帮助。没有人及时报警帮助小莹摆脱魔爪 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关系也不好,继续侵犯 这位父亲被捕了,并被称为“永远爱他的女儿”。2019年9月,检察院指控李犯强奸罪,向吴中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李不仅不认罪悔罪,还一直坚称自己只是在给女儿洗澡时糊涂,并没有强奸她 至于小莹的童年记忆,由于他的无知,他非常关心自己的女儿,而他的前妻陈某与女儿几乎没有接触,关系一般 但无论李如何狡辩,法院仍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具体明确的陈述和可以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认定李强奸14岁以下少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我想对女儿说,爸爸永远爱你,永远不想伤害你……”在最后的陈述中,李表达了对女儿的歉意和“父爱”,但这份“父爱”给带来了一辈子都无法治愈的精神创伤,也亲手断送了父女之间的爱情。 最终,法院判决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为保护免受李侵害,向吴中法院申请撤销李的监护人资格 考虑到李对身心健康的严重伤害和自己的意愿,法院认为,李作为监护人对其女儿实施了性侵犯,不应再担任监护人。故决定依法撤销李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其母亲为的监护人。 法官提醒:警惕“熟人”作案。据法官介绍,苏州吴中法院近年受理的强奸、诽谤14岁以下女童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熟人”,包括邻居、亲戚、父母的朋友、同事等。这些人作案隐蔽性高,受害者大多缺乏辨别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被侵害后,他们无法识别其性质和后果,导致长期和长期的犯罪。 更为严重的是,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在成年后,往往会因为极度自卑,不善于与他人沟通而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为 可见,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长和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积极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和性教育,时刻提醒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第一道防线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通讯员陶孟银记者何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原标题:“13岁女孩跑到派出所哭诉“爸爸想伤害我”!事实令人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