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杜高 广州成狗伤人重灾区 有男子加班被公司3条烈犬咬死
《2019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城镇宠物狗数量为5503万只,比2018年增长8.2%。随着养狗数量的增加,近年来,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这让很多人“闻风丧胆”。
自2011年以来,杜南以关键词抓取的形式抓取了广东省368份公开案件裁判文书。剔除无关案件和同一案件的重复内容后,最终整理出279件案件。通过对这279起案件的分析,发现“狗伤人”案件的原告大多受轻伤,但有两起致死案件,最高赔偿金额为62万元,但最低赔偿仅为90元。
“狗伤人”重灾区城市:广州和佛山,“狗咬伤”居多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狗伤人”案,基本上是“动物损害责任之争”。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用单独的一章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饲养动物造成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南方记者城市分布,这279例发生在19个地级市,广佛地区成为犬伤重灾区。发病率最高的城市是佛山,发生犬伤人53起,占19.00%。广州居第二位,有40例,占14.43%。其次是中山、韶关、深圳和东莞,其他地区的事件数量没有超过20起。
针对狗伤人的诉讼意味着可能存在侵权。本案中,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被害人的受伤或死亡。据统计,法院认定原告侵权的案件有194件,撤诉、驳回等情形未经法院确认不计算在内。
除了一份丢失的文件外,193起案件中有164起是被狗直接伤害的。其中,被害人被狗咬伤146例,占统计病例的75.65%。其中“狗抓伤”案件13起,“狗咬伤抓伤”案件4起,1起因原被告与被告双方对伤害存在争议被法院认定为“狗抓伤”。
在28起案件中,狗间接导致受害者受伤。其中,受害者因狗惊吓或摔倒摔倒25例,狗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2例,狗冲出去撞伤受害者1例。在另一起案件中,受害者只是受到惊吓,没有皮肤损伤。
“狗伤人”最常见的区域:一半以上在“小区”和“家门口”
在194起侵权案件中,有184起案件是在发生地发现的。根据识别的内容,提取并归纳出“社区”、“电梯口”、“公园”等69个通用词。发现“社区”是犬伤人案件发生率最高的场所,有30起,占16.30%。其次是“被告之门”,有29起,占15.76%。其他提取的文字显示,该地区病例数超过10例。
对提取的词汇进行进一步分类后,表明该起狗伤人事件具有区域性。在养狗人熟悉的领域,养狗人往往会放松对狗的管理意识。62例发生在养犬人熟悉的区域,如养犬人的住所、商店等,成为犬伤发生率最高的区域,占统计病例的33.70%。
发病率第二高的地区是居民楼及电梯区内及周边,有45例,占24.46%。这些地区涉及伤人狗事件的大部分人都住在同一个社区,甚至在同一栋楼里。
公共区域发生29例,占15.76%。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园、广场、步行街、道路等区域。然而,发生在原告仓库区、营业场所和熟悉区域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7起、13起和12起。在其他类型的领域也有一些个案。
“狗伤人”死亡病例:近十年广东发生2例
狗伤人事件频发,让很多人“闻风丧胆”。今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广州市白云区男子张8月4日回去加班,公司饲养的3只罗威纳犬被公司门卫梁从狗窝里放出来,送到医院喂养。大约20分钟后,张从楼上下来时被一只狗袭击了。
正在附近扫地的梁听到呼救声后,赶紧把三只狗拉走并报了警。经法医现场勘查,张死于失血性休克。本案没有裁判文书。
罗特韦尔犬。网络数据图
南方记者近十年在广东省共抓到194起侵权案件,仅两起案件导致受害人死亡。
2014年5月,在佛山市三水区,有人发现李躺在他与他人合伙搭建的狗棚里。警察赶到后,李被证实死亡,身上多处被狗咬伤。
2012年10月,广州从化某修理厂保安钟某被厂门口圈养的德国牧羊犬咬伤。伤者后来被转移到几个地方治疗,最后不幸去世。
其中,其他40例被鉴定为损伤等级,20例为ⅲ级暴露,3例为ⅱ级暴露,8例为九级残疾,9例为十级残疾。
在150例未说明或未确定损伤程度的病例中,107例接种了狂犬疫苗或免疫球蛋白,其余43例未明确说明注射情况。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数据,暴露部位应清洗干净,不做任何其他I类暴露处理。ⅱ类暴露,需要治疗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对于ⅲ级暴露,除了立即处理伤口和接种狂犬病疫苗外,还需要在伤口周围浸润和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根据这一计算,107名注射受害者的伤害水平是最低的接触水平。
综上所述,受伤等级为二级暴露或三级暴露,需要接种狂犬疫苗的有130例,占192例犬伤病例的67.71%。
“狗伤人”数据:受害者大多正值壮年和中年
根据194起赔偿案件中公布的受害者性别和出生日期信息进行了统计。根据事件发生的年份,对147名受害者年龄进行计算和划分后发现,受害者大多数年龄在41岁至60岁之间,有57人。有26起案件的受害者不满18岁,39起案件的受害者在19至40岁之间,25起案件的受害者超过60岁。
175名原告性别信息中,女性受害者98人,占56.00%,男性受害者77人,占44.00%。仅从数据来看,女性受害者更多。但是,要分析狗伤人事件是否存在性别选择性,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事发地区人口的性别比例、事发地点附近的人流量、狗是否自愿伤人等。而且数据上没有明显差异,所以不认为狗伤人是有性别选择性的。
“狗伤人”赔偿:最低赔偿金额90元
从赔偿金额来看,在194起侵权案件中,受害人或其家属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为620,622.16元。本案是上述2012年保安被咬伤死亡的案件,也是唯一一起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的案件。
最低赔偿金额为90元。本案中,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了医疗费,故法院仅认可并赔偿了因医疗而产生的交通费。
经梳理发现,案件赔偿金额主要在1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有131例,占统计的67.53%。赔偿金额高于1万元的有63起,其中超过10万元的有13起。
绳索仍有问题的案例只有28例,受伤的大多是禁犬
狗用牵引绳可以有效提高对狗的控制力。在194起侵权案件中,有5起案件因存在多名受害者而被单独起诉,共产生10份文件。合并后,在189起案件中,法院仅发现被告在事发时使用狗带牵狗的案件28起,占统计数字的14.81%。据南方记者统计,在19起案件中,涉案犬只被拴在地方,没有被人为牵拉。
但法院认定未使用牵引绳的有35起,占18.52%。在126起案件中,没有发现使用牵引绳。
在狗伤人案中,狗主人未能履行对狗的管理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戏弄了狗。在抓取的文件中,有14份文件提到原告逗狗,只有2份案件经法院确认逗狗是否属实,其余12份案件均声称原告逗狗。其余的文件没有提到受害者是否戏弄过狗。
在查获的文件中,仅有56份文件对案件中的犬种进行了说明,占分析文件总数的不到30%,当时总共有18种犬种。其中藏獒、狼犬、土狗出现频率最高,涉及伤人案件8起。对比广州市禁养犬名单,发现18只受伤犬中有8只被列入广州市禁养犬名单,分别是藏獒、狼犬、中华园犬、罗威那犬、德国牧羊犬、中亚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犬和比利时Malinos犬,涉及病例33例,占比近60%。
撰稿:南方记者叶钰文实习生张楚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