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公安局 泾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任某某等十八人涉恶一案
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某等18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被告人因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被起诉。
试用地点
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泾阳法院审理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该案件由副总统张立明负责。由于疫情原因,法院审理非常困难。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旬邑法院、三元法院、泾阳县公安局、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的大力支持下,抽调40余名警力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保障和后勤保障。
合议庭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了法庭质证、辩论。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过程中,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由于该案影响较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泾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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