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 这起内幕交易案被最高院点名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7件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上海二中院办理的2起案件金榜题名。今天,我将首先向大家介绍其中一个案例:顾立安内幕交易案——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内幕人员 承办法官:李杰文✦一级法官法院法官上海二中院“十佳青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青年审判业务负责人研究领域: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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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被告人古力安,男,汉族,1973年2月22日出生,江苏天腾文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江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就上海钢联收购北京知行锐景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中关村在线”网站优质资产进行商议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又进行了多次磋商。2016年2月25日,上海钢联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同年4月27日,上海钢联发布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知行锐景100%股权。郭江作为上述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于2015年底至2016年1月初,将“上海钢联拟收购慧聪网优质资产”等内幕信息泄露给被告人顾立安。2016年1月至2月,顾立安通过潘冬梅证券账户买入上海钢联股票18余万股,成交金额766万余元,股票卖出后非法获利126万余元。合议庭:黄伯清、
李杰文、吴龙英02裁判结果本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顾立安作为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考虑顾立安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依法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顾立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03典型意义本案是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进行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和披露内幕交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的范围,明确了内幕交易“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古力安作为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后,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本案证券交易成交额和违法所得数额均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该案的正确处理充分体现了严惩精神,告诫广大投资者要引以为鉴,切勿打听内幕消息、搞内幕交易。END人像摄影:石磊原标题:《这起内幕交易案被最高院点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