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加计扣除 干货总结 六大要点 一文读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是扣除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3.如何加减R&D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5.不需要额外扣除的行业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六大行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规范》,并进行相应更新。6.如何申报R&D费用的附加扣除?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本情况表A000000”的“210”项填写相应的入库编号和入库时间;如实填写“R&D费用加扣除折扣明细表a 107012”;根据表A107012第51行的金额,填写附表A107010《免税、收入抵扣及减免税》第27行。其他企业。如实填写“R&D费用加扣除折扣明细表a 107012”;根据表A107012第51行的金额,填写附表A107010《免税、收入抵扣及减免税》第26行。
注:A107010第26行和第27行不应同时填写。
来源:安徽税务原标题:“干货总结!六个关键点!在一篇文章中阅读R&D费用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