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 省政府批复同意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
兴义市丰丸湖。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对兴义市人民政府报送的《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出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原则同意《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理解、尊重和适应城市发展规律,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统筹兴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高效化 二、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规模,遵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构建“一城三片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稳步推进城市低影响开发、渐进式更新,彰显山水城市特色风貌。三是严格执行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兴义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要建立健全总体规划动态监督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批复要求,黔西南州要根据本批复精神,督促指导兴义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黔西南州要加快推进兴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执行。原标题:“省政府批准兴义市城市总体规划”